莫用技术传承糊弄食品安全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28 10:57:16 / 人气:

 新闻:今年10月19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法院审理该市食药领域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火锅店因炼制回收油(俗称“老油”)利用被诉,代理律师辩称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且该案中的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但法院认为,其行为属“地沟油”犯罪,最终,涉案人员获刑并判支付罚款。
    点评:众所周知,“技术传承”是很多美味食品、传统食品的重要招牌,并藉此吸引着诸多消费者。但在人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时代,“技术传承”显然不能成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挡箭牌。
    此事件中,代理律师所谓的“老油是巴蜀火锅的技术传承”观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但显然站不住脚。在食品安全领域,不适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准则,而是采用“获批准入”的原则。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理当取得许可,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违规者,轻则构成行政违法,重则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由此可见,即便“回收油”经检测无禁止性物质,也不能作为食品。所谓的“技术传承”也应与时俱进,符合现代司法理念和食品安全原则,而非藉此突破食品安全底线,将其作为谋取行业私利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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