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编辑:admin 日期:2023-08-16 15:40:37 / 人气:
一、兽药残留超标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青禧食品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嵊州市一网鲜果三江店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嵊州市一路水果店销售的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绍兴市越城区勇富食品商行销售的柿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局市场监管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黑龙江省全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09-09
- 全市交叉互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08-26
- 审批环节大大减少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务效能持续提升08-24
- 昆明专项检查中秋节前食品安全08-23
- 食品种类越丰富 健康寿命越长-新华网08-20
- 银桥乳业被评为中国(行业)十大放心食品品牌08-20